【安徽省】对上海股交中心挂牌企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未知

安徽省 - 淮北市

文件:《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淮政[2013]53号)

内容:1.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辅导和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完成并通过券商内核后,获得监管部门审查并备案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场外市场出售股份、定向增发、发行债券等形式获取融资并全额投资于淮北本地的,按实际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上述奖励额度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纳税总额。

2.企业改制挂牌过程中,因资产变更过户、审计评估后净资产增值、利用资产评估增值增资扩股、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应缴纳的税收,以及因挂牌要求规范税收政策而对以前年度应补缴的税收,市、县(区)和市经济开发区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