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泉开管[2012]20号)
内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办理工商登记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挂牌当年给予1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80%以上(含)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针对因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分
50%的额度给予资金奖励,兑现时间为挂牌后;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
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全额、逐年度给予奖励,最长3年。
(二)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到场外资本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龙经管委[2012]121号)。
内容: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在挂牌的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待定向增资或扩股成功后再给予30万元奖励;实现第一笔融资并将融资额在开发区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以办理工商登记为准)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挂牌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企业因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在其税款全部缴纳的当年,开发区财政分成部分全额奖励给纳税人。从挂牌当年起,以上年度所缴“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为基数,每年新增的“三税”(入库数)开发区本级留成部分三年内全额度给予奖励。
(三)漳州市长泰县
文件:《长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泰县扶持企业上市实施办法补充意见的通知》(泰政综[2013]6号)。
内容:1、成功挂牌后,县政府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2、改制中补缴税收按县留成部分的60%奖励。3、挂牌后三年内,按新增企业所得税县留成部分50%扶持。
(四)厦门市翔安区
文件: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的补充意见
内容: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我区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可申请享受以下扶持奖励措施:
1、财政资金奖励
(1)企业聘请具备资格的中介机构完成改制及尽职调查后,向监管机关或交易所完整提交备案材料并被受理,给予30万元奖励;
(2)企业成功在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后,将募集资金的60%以上实际用于我区投资的,给予50万元奖励;
(3)市域外企业在成功挂牌交易后,当年度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回翔安区,并将募集资金的60%以上实际用于我区项目投资的,给予50万元奖励,并一次性给予高管人员10万元奖励。
2、纳税贡献奖励
(1)企业成功挂牌交易后的三年内,按其当年度新增的翔安区级三税留成部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25%给予补助;
(2)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因资产过户而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税收,在其税款全部缴纳后,按照翔安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补助;因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股本而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挂牌成功后按照翔安区级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