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09-19 来源:未知

(一)长春市高新区

文件:《鼓励企业进入代办股权转让系统暂行办法》

内容:1、股改阶段给予10-20万元的补助,并对企业改制过程中企业所得税区留用部分给予补贴;2、实现挂牌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主办券商给予10万元奖励。

(二)通化市

文件:《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挂牌工作的意见》

内容:1、成功挂牌的奖励30-50万元;2、转板上市的再奖励30万元。

(三)延边州

文件:《延边州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实施意见》

内容:1、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奖励20万元;2、完成股改的奖励40万元;3、募集资金全部在州内投资的给予扶持。其中,第一户扶持资金100万元,第二户扶持资金80万元,从第三户始扶持资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