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对新三板挂牌企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15-09-19 来源:未知

(一)陕西省

内容:1、成功挂牌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二)西安市高新区

文件:《西安高新区关于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暂行办法》

内容:1、完成股改制奖励50万元;2、成功挂牌后奖励100万元;3、企业改制时,非货币性资产经审计评估增值转增资本部分,用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股份,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按其纳税额高新区留成部分的60%予以奖励,最高100万元。4、企业挂牌后,三年内(含挂牌当年)按企业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5、企业挂牌后在资本市场定向增发成功融资的,对企业管理团队按融资额的1%予以奖励,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50万元。6、主办券商的项目团队奖励10万元。